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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乡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事项
【升本指南】 2015-9-8 15:45:43 作者: 浏览:2959
由于2014河南专升本政策还没有出台,以下是2013年新乡学院专升本政策通知,供大家参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选拔条件
(一)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3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3+ 2”升段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院系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2008年后退伍的且具有河南省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业学校参加2013年河南专升本考试报名,报名人数不受专业报名比例限制。报名时,退役士兵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推荐比例
执行当年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相关文件的推荐比例规定。应届专科毕业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与有关要求
“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师生评议、所在院(系)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招办组织考试、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报的办法,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各院(系)成立“河南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评议、确定是否推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和荣誉及奖励。
(三)最终推荐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以满分百分计):
1、普通类专业:
(1)三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五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两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三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75%;不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85%。考查课程均在及格以上。学生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2)非外语类专业三年制学生前五学期或两年制学生前三学期的英语(外语类专业学生计主干课程成绩)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0%。学生各学期英语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3)推荐选拔考试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0%。
(4)获得荣誉及奖励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违纪违规情况和荣誉、奖励由学生处审核认定。
2、美术专业和音乐专业:
(1)三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五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两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三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5%;不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65%。考试、考查课程均在及格以上。学生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2)三年制专业学生前五学期或两年制专业学生前三学期的英语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5%。学生各学期英语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3)三年制专业学生前五学期或两年制专业学生前三学期的术科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5%。学生各学期术科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4)推荐选拔考试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0%。
(5)获得荣誉及奖励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违纪违规情况和荣誉、奖励由学生处审核认定。
说明:各科成绩中凡按“优、良、中、及”制计算的,分别按“90、80、70、60”分计。 以上信息由河南专升本辅导网提供!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专升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选拔条件
(一)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3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3+ 2”升段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院系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要求,2008年后退伍的且具有河南省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业学校参加2013年河南专升本考试报名,报名人数不受专业报名比例限制。报名时,退役士兵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由学校负责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推荐比例
执行当年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相关文件的推荐比例规定。应届专科毕业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与有关要求
“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师生评议、所在院(系)选拔推荐、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省招办组织考试、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报的办法,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二)各院(系)成立“河南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评议、确定是否推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和荣誉及奖励。
(三)最终推荐成绩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以满分百分计):
1、普通类专业:
(1)三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五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两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三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75%;不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85%。考查课程均在及格以上。学生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2)非外语类专业三年制学生前五学期或两年制学生前三学期的英语(外语类专业学生计主干课程成绩)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0%。学生各学期英语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3)推荐选拔考试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0%。
(4)获得荣誉及奖励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违纪违规情况和荣誉、奖励由学生处审核认定。
2、美术专业和音乐专业:
(1)三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五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两年制专业计学生前三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5%;不进行推荐选拔考试的院系,所计学生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65%。考试、考查课程均在及格以上。学生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2)三年制专业学生前五学期或两年制专业学生前三学期的英语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5%。学生各学期英语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3)三年制专业学生前五学期或两年制专业学生前三学期的术科平均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5%。学生各学期术科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登记成绩为准。
(4)推荐选拔考试成绩占最终推荐成绩的10%。
(5)获得荣誉及奖励占最终推荐成绩的5%。违纪违规情况和荣誉、奖励由学生处审核认定。
说明:各科成绩中凡按“优、良、中、及”制计算的,分别按“90、80、70、60”分计。 以上信息由河南专升本辅导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