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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院校最新政策
【升本指南】 2015-9-8 15:45:43 作者: 浏览:3119
选拔2015年专科学生进入本科院校最新政策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 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 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满 足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升学愿望,构建人才成 才“立交桥”,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 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河南省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毕业生,完 成规定学业、达到毕业条件且在校未受到纪 律处分的均可报考;2012年后退伍符合《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 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9〕6号)的相关要求且具有河南省高 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 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二、选报学校和专业、计划 1.学校和专业。在《2015年河南省选拔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 内的学校和专业选报。
2015年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
2.计划。
另行下达。 三、报名、考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
考试录取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5届专科毕 业生按照《2015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
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普通 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 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15年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4)。 2.资格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由 班主任(辅导员)、院系和学校对每一名参 加“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兵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士兵退 役证,由毕业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 通过后,必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审。荣立 三等功以上奖励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还须 提交立功证书及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专升本”考试实施网上报 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的学生方可 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对报名信息进行复 核,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取
为方便学生报名,请各高校学
籍管理部门于2015年3月16日前办理完学生 学籍异动手续。报考时,省教育厅不统一组 织考生体检。 4.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需参 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 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
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 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 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 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 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 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 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 知。 5.录取办法。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规 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 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 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 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 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 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 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申请免试时,须向省教 育厅学生处提交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新生入学复查时是否组织 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l.学籍与教学管理。考生持《录取通知 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学籍及 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学 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接 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 班。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 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 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 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 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 学位证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对“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 织领导,坚持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加强决 策执行过程的督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考试、
各个环节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学校纪检、 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校接到 通知后,要及时将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 的政策和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宣传工 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 格审核工作。考生原学校和录取学校要密切 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和学籍转接工作。 学生报到后,录取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 作。复查中发现的报名、考试、
假考生,按照《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严肃追究 相关学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 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满 足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升学愿望,构建人才成 才“立交桥”,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 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河南省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毕业生,完 成规定学业、达到毕业条件且在校未受到纪 律处分的均可报考;2012年后退伍符合《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 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9〕6号)的相关要求且具有河南省高 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 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二、选报学校和专业、计划 1.学校和专业。在《2015年河南省选拔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 内的学校和专业选报。
2015年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
2.计划。
另行下达。 三、报名、考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
考试录取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5届专科毕 业生按照《2015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
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普通 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 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15年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4)。 2.资格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由 班主任(辅导员)、院系和学校对每一名参 加“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兵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士兵退 役证,由毕业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 通过后,必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审。荣立 三等功以上奖励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还须 提交立功证书及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专升本”考试实施网上报 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的学生方可 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对报名信息进行复 核,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取
为方便学生报名,请各高校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 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 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满 足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升学愿望,构建人才成 才“立交桥”,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 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河南省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毕业生,完 成规定学业、达到毕业条件且在校未受到纪 律处分的均可报考;2012年后退伍符合《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 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9〕6号)的相关要求且具有河南省高 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 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二、选报学校和专业、计划 1.学校和专业。在《2015年河南省选拔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 内的学校和专业选报。
2015年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
2.计划。
另行下达。 三、报名、考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
考试录取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5届专科毕 业生按照《2015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
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普通 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 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15年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4)。 2.资格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由 班主任(辅导员)、院系和学校对每一名参 加“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兵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士兵退 役证,由毕业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 通过后,必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审。荣立 三等功以上奖励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还须 提交立功证书及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专升本”考试实施网上报 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的学生方可 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对报名信息进行复 核,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为方便学生报名,请各高校学籍管理部门于2015年3月16日前办理完学生 学籍异动手续。报考时,省教育厅不统一组 织考生体检。 4.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需参 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 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
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 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 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 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 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 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 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 知。 5.录取办法。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规 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 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 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 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
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公安部、
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 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 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 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申请免试时,须向省教 育厅学生处提交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新生入学复查时是否组织 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l.学籍与教学管理。考生持《录取通知 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学籍及 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学 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接 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 班。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 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 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 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 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 学位证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对“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 织领导,坚持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加强决 策执行过程的督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考试、
各个环节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学校纪检、 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校接到 通知后,要及时将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 的政策和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宣传工 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 格审核工作。考生原学校和录取学校要密切 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和学籍转接工作。 学生报到后,录取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 作。复查中发现的报名、考试、
假考生,按照《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严肃追究 相关学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 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满 足普通高校专科学生升学愿望,构建人才成 才“立交桥”,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 等学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 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河南省普通高校2015届专科毕业生,完 成规定学业、达到毕业条件且在校未受到纪 律处分的均可报考;2012年后退伍符合《教 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 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9〕6号)的相关要求且具有河南省高 等院校普通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原毕 业学校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二、选报学校和专业、计划 1.学校和专业。在《2015年河南省选拔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见附件1)范围之 内的学校和专业选报。
2015年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
2.计划。
另行下达。 三、报名、考录程序和方法 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核、
考试录取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2015届专科毕 业生按照《2015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 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
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普通 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 表》(见附件3)。退役士兵填写《2015年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
4)。 2.资格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由 班主任(辅导员)、院系和学校对每一名参 加“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兵还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士兵退 役证,由毕业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 通过后,必须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复审。荣立 三等功以上奖励申请免试的退役士兵,还须 提交立功证书及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各一份。 3.网上报名。“专升本”考试实施网上报 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的学生方可 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厅对报名信息进行复 核,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为方便学生报名,请各高校学籍管理部门于2015年3月16日前办理完学生 学籍异动手续。报考时,省教育厅不统一组 织考生体检。 4.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需参 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 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
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 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 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 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 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 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 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 知。 5.录取办法。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规 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 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 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 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
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公安部、
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 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 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 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申请免试时,须向省教 育厅学生处提交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新生入学复查时是否组织 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l.学籍与教学管理。考生持《录取通知 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学籍及 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学 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接 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 班。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 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 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 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 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 学位证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对“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 织领导,坚持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加强决 策执行过程的督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考试、
各个环节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学校纪检、 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校接到 通知后,要及时将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 的政策和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宣传工 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 格审核工作。考生原学校和录取学校要密切 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和学籍转接工作。 学生报到后,录取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 作。复查中发现的报名、考试、
假考生,按照《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严肃追究 相关学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籍管理部门于2015年3月16日前办理完学生 学籍异动手续。报考时,省教育厅不统一组 织考生体检。 4.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需参 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 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
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 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 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 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 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 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 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 知。 5.录取办法。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规 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 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 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 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安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 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 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 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申请免试时,须向省教 育厅学生处提交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 校同意接收文件。新生入学复查时是否组织 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l.学籍与教学管理。考生持《录取通知 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学籍及 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学 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接 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 班。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 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 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 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 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 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 学位证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对“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 织领导,坚持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加强决 策执行过程的督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考试、
各个环节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学校纪检、 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校接到 通知后,要及时将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 的政策和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宣传工 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 格审核工作。考生原学校和录取学校要密切 配合,认真做好学生档案和学籍转接工作。 学生报到后,录取学校要认真做好复查工 作。复查中发现的报名、考试、
假考生,按照《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 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要严肃追究 相关学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