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我们:
- 微信公众号
- 豫升掌上英语App下载
河南专升本法学考点-201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1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原则。
本条规定于刑诉法总则部分,属于刑诉法基本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承认公安司法机关指控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是认罪的表现。愿意接受处罚是认罚的表现,从过程意义上看,认罚是认可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从结果意义上看,认罚是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认罪认罚必须同时存在,才能做到在量刑上从宽,程序上从简的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侦查阶段重在认罪,审查起诉阶段重在认罪认罚的协商和具结,审判阶段重在认罪认罚的确认和实现。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2
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解读】检察院的立案管辖范围。
国家监察委成立后,原来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都已转移给了监察委,此次刑诉法修订又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罪名,这表明人民检察院还享有对部分犯罪案件的侦查权。
根据本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可以(不是必须,监察委员会也有管辖权)行使管辖权:(1)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刑法94条)。(2)属于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3)在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的,这里的诉讼监督主要指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等。
实践中,到底有哪些罪名由人民检察院管辖,通过《国家监察委管辖规定》所列出的88个管辖罪名与人民检察院转隶前管辖罪名的对比,至少有下列罪名由人民检察院管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非法搜查案、暴力取证案和虐待被监管人案五类案件;渎职犯罪中的徇私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大概7个犯罪。由此,上述原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而《国家监察委管辖规定》没有列举的罪名理应由人民检察院继续行使管辖权。
豫升专升本《66天全日制插班生》插班生随到随学,直至2019年5月30日。报名优惠:报名最高可优惠5000元。
豫升专升本《周末精讲班》插班生,每周六周日上课,随到随学,讲解全书章节知识点、考点。报名优惠:双科优惠1000元,即缴费2600元。
另外:4月10日之前报名《五月超强集训营》《五一特训班》《押题冲刺班》最高可优惠2000元。
别让自己错过升本的最后一班车!!!来豫升专升本提前订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