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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201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信息】   2024-3-22 13:47:12 作者:  浏览:5113

有关二级学院、联合办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2013年继续在我校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凡属我校正式录取或外校转入取得正式学籍的2013届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院推荐,具备选拔资格。

2008年后退伍的且取得我校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也可在我校参加2013年专升本考试报名,报名人数不受专业报名比例限制。报名时,退役士兵需提交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由毕业时所在院系负责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选拔程序和办法

推荐工作开始前务必公布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办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依次确定拟推荐人选。各二级学院、联合办学单位推荐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经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报教育厅批准。被推荐的学生根据本通知第三条专业设置来选择报考专业,由各二级学院、联合办学单位根据《2013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见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并打印《2013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由《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须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以下简称《推荐表》)。录入数据时,选报的专业在《信息采集系统》根据考生所在专业自动生成的允许报考专业中进行选择。专科专业对应两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只能选择一个本科专业报考,否则视同放弃报考,取消推荐资格。

1、推荐比例:

各二级学院、联合办学单位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

2、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联合办学单位于3月21日上午12:00前将公示后院(校)领导签字盖章的推荐报告(内容包含推荐基本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在校学习情况等)、《推荐表》和《报名表》(按报名序号顺序排列)、《2013年河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推荐考生名单汇总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退役士兵考生须在备注中注明“退役士兵”,由《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2013年河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分专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专升本”推荐考生数据库和有关证明材料,报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综合楼BS812房间/电话:65962633),逾期不再受理。

3、信息变更:

推荐专升本的学生信息必须和录取信息一致,若有变动,应于3月20日前持有关更改信息资料到河南中医学院招生就业处(BS818房间/电话:65955127)办理更改信息手续,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英语和专业基础考试课程(参照3)。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专业设置:

专业代号

本科专业代码

本科

专业名称

专科专业代码

专科专业名称

专业基础考试课程

学制


81

82


100501

100502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630108

针灸推拿

中医基础

3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86

100802

中药学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高等数学

2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87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管理学

2

54

55

56

57


080604

080605

080611

080613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等数学

2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

590108

软件技术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6

37

38

39

89

071201

080601

080603

080606

080602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高等数学

2

590108

软件技术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二级学院、联合办学单位的推荐选拔工作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张榜公布推荐名单,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要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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