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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升本指南】 2015-9-8 15:45:43 作者: 浏览:3147
1.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推荐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如涉及学生户口迁移,按豫教学字〔1995〕36号文件规定办理。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